自我评价
本科阶段,分别担任新闻专业班报主编、《吉首大学校报》记者、后勤产业处杂志记者、心理援助社公关部部长。研究生阶段,担任班级学习委员,跟随导师参与各种法律咨询活动,为一些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。并参与湘潭大学《研究生之窗》的编辑工作,为个人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打下基础。2009年4月-2009年5月,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做实习助理审判员,辅助审判员做好与审判相关的各项工作,包括做好询问笔录、庭审笔录以及判决书的撰写等。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取得司法职业资格A证。因此我认为我具备了一个法律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,诚实守信、作风严谨、勤奋敬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,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、沟通能力、团队合作精神和心理素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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